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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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协议范本免费下载:秘密范围界定、保密义务与措施、期限与例外、离职交接、违约责任与救济逐项齐全,附赵跃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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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护协议

披露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收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规定,双方就商业秘密保护事宜,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商业秘密的范围
1. 本协议所称商业秘密,指甲方所拥有的、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甲方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与经营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1)技术信息:技术方案、设计图纸、配方、工艺流程、源代码、实验数据、技术诀窍;
   (2)经营信息:客户名单、供应商资料、报价体系、成本构成、销售策略、营销方案、财务数据;
   (3)管理信息:内部管理制度、决策文件、人事薪酬数据;
   (4)其他:____________。
2. 具体清单见附件一《商业秘密清单》(如不宜列明,可采用类别化描述)。


第二条 保密义务
1. 乙方应以谨慎、勤勉的态度对待甲方的商业秘密,采取不低于保护自身同类信息的保密措施。
2.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公开、发表、转让、许可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
3. 乙方不得为自己的利益或第三方的利益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进行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法律允许的情形除外)。
4. 乙方不得复制、留存与工作无关的商业秘密资料;因工作需要复制的,使用完毕应及时销毁或返还。


第三条 使用与授权范围
1. 乙方仅在下列范围内使用商业秘密:____________(如履行本协议相关业务、完成特定项目)。
2. 乙方因业务需要向第三方(如分包商、顾问)披露的,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并要求该第三方签署不低于本协议保护水平的保密协议。
3. 乙方对其员工或相关人员造成的泄密行为承担管理责任。


第四条 保密期限
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保密义务持续有效,直至该信息进入公有领域(非因乙方违约所致)。
2. 对于技术秘密,保密期限至该技术被合法公开之日止。
3. 保密义务不因双方合作关系的终止而免除。


第五条 例外情形
下列情形不属于违约:
1. 该信息在披露前已为公众所知悉;
2. 该信息在接收后非因乙方违约而为公众所知悉;
3. 乙方能够证明其独立开发获得该信息;
4. 依据法律法规、司法或行政机关的强制要求披露(但应事先通知甲方,并配合采取保护措施)。


第六条 离职(或合作终止)交接
1. 乙方在离职或合作终止时,应将持有的甲方商业秘密资料(含纸质与电子文件)全部返还甲方,不得留存副本。
2. 乙方应删除个人设备、邮箱、云端中存储的甲方商业秘密资料,并出具书面确认。
3. 乙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原获取的商业秘密从事竞争性业务(如另行约定竞业限制,从其约定)。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 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泄露、使用商业秘密的,应支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元,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为制止侵权行为支付的调查费、律师费、公证费)。
2.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补足差额部分。
3.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侵害、消除影响,并可依法申请行为保全。
4. 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甲方有权向司法机关举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八条 其他
1. 本协议独立于双方之间的其他合同,不因其他合同的无效或终止而失效。
2. 本协议一式____份,双方各执____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 争议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 □被告住所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披露方(甲方):____________  接收方(乙方):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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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跃律师提示

  • 商业秘密受保护的前提是「权利人采取了保密措施」:没有保密协议、没有权限管控、没有标识,法院可能认定信息不构成商业秘密。
  • 「客户名单」要具体到能识别:仅罗列公开可查的公司名称通常不受保护,包含交易习惯、报价底线、联系人等深度信息才更稳妥。
  • 离职交接要留痕:返还清单、删除确认、交接记录,是日后证明对方「带走秘密」的关键证据。
  • 违约金与损失赔偿可以并列约定: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时,约定「可补足差额」更有利于权利人。
  • 员工泄密可能同时构成违约和侵犯商业秘密罪,企业维权时可结合行政投诉、民事诉讼与刑事举报多条路径。
  • 反向工程在部分情形下合法:如果产品是公开销售且未采取技术保护措施,竞争对手通过反向工程获得的信息可能不构成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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