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货物运输留置与提单交付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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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留置与提单交付服务合同范本免费下载:提单签发、留置权行使、提货放货、无单放货风险、费用结清逐项齐全,附赵跃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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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货物运输留置与提单交付服务合同

承运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托运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双方就________航次的海上货物运输中提单交付与货物留置事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等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范围

本合同就提单的签发与流转、货物的留置与保管、提货与放货条件、无单放货风险与运费结清等事项作出约定,明确双方在交付环节的权利义务。


第二条 提单签发与流转

甲方应按约定签发提单,载明货物名称、数量、装船日期与运费支付方式。提单的流转与背书应符合约定,甲方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签发已装船提单。


第三条 留置权的成立与行使

乙方未付清运费、滞期费、共同海损分摊与其他应付费用的,甲方可在合理范围内留置其占有的货物,并通知乙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


第四条 提货与放货条件

提货应以提交正本提单为条件。凭保函或其他形式放货的,应经甲方书面同意,并评估因此产生的风险与责任承担方式。


第五条 无单放货的风险

无正本提单放货可能导致甲方对合法提单持有人承担赔偿责任。甲方应坚持凭单放货原则,确需变通时应取得足额担保并留存书面依据。


第六条 运费与费用结清

乙方应在提货前付清运费与相关费用。约定到付运费的,应明确支付时点与条件,甲方可在费用未结清时依法不行使交付。


第七条 货物留置期间的保管

留置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货物,防止灭失与损坏,保管费用由乙方承担。货物不宜长期保管的,甲方可依法申请提存或拍卖。


第八条 争议与救济

因留置或交付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甲方错误留置的,应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乙方拒不付费的,甲方可依法实现留置权。


第九条 甲方义务

甲方应按约定航次运输并妥善保管货物,及时通知到港与提货事宜,不得违反约定扩大留置范围或扣留与债权无关的货物。


第十条 费用与结算

留置期间的保管费、仓储费与处置费用的承担与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运费与费用的结算节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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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跃律师提示

  • 凭正本提单放货是承运人的基本义务,无单放货一旦被认定,承运人可能要对提单持有人承担全部货值损失,变通放货务必取得足额担保。
  • 留置权的行使要把握合理范围,扣留与债权无关的货物或超值留置都可能构成侵权,反而要赔偿托运方损失。
  • 留置不是无限期保管,货物不宜长期保存的应及时申请提存或拍卖,久拖不决会产生高额保管费并可能承担货物贬损责任。
  • 提单签发内容要与实际装船情况一致,虚假记载会引发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装船日期与数量尤其敏感。
  • 保管费与处置费用的承担要事先约定,否则行使留置权后反而可能因费用争议陷入被动。
  • 提单流转与背书要符合约定,第三方善意受让提单后,承运人的抗辩空间会被大幅压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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