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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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合同范本免费下载:检疫申报、收集运输、无害化处理方式、台账记录与环保要求逐项齐全,附赵跃律师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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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检疫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服务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动物检疫协助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服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有关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服务内容

乙方为甲方提供病死畜禽及病害动物产品的收集、暂存、转运与无害化处理服务,并协助甲方办理检疫申报、防疫条件核查等相关事务。


第二条 收集与转运

乙方应当配备符合防疫要求的专用车辆与密闭容器,按约定路线与频次上门收集,转运过程中不得泄漏、遗撒或者中途转售。车辆进出场区应当按规定清洗消毒。


第三条 无害化处理方式

处理方式可以采用焚烧、化制、高温处理或者符合规定的其他方式,具体方式、处理地点与处理能力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并符合生态环境与动物防疫要求。


第四条 检疫申报与证明

甲方应当依法履行检疫申报义务,如实提供养殖档案、免疫记录与发病情况。乙方协助办理的,应当按实际申报,不得伪造、变造检疫证明或者耳标标识。


第五条 台账与记录管理

双方应当分别建立收集、转运与处理台账,记载时间、数量、来源、去向与经办人员,保存期限符合规定,做到可查询、可追溯。


第六条 防疫与人员防护

乙方从业人员应当接受防疫知识培训,作业时穿戴防护用品,按规定进行健康检查与消毒。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的,应当立即报告并采取隔离措施。


第七条 环保与污染防治

处理设施应当符合环保要求,废水、废气与残渣处置应当达标,不得随意排放或者倾倒。因违规排放造成环境污染的,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


第八条 费用与结算

服务费按处理重量、按头数或者按包干方式计取,由双方书面确认。运输距离超出约定范围、需要应急处理的,费用另行协商。


第九条 甲方义务与配合

甲方应当及时报告病死畜禽情况,按要求暂存并配合乙方收集,不得擅自处理、销售或者随意丢弃病死畜禽,不得将病死畜禽用于饲喂或者加工。


第十条 违约责任与事故处置

一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造成疫情传播、环境污染或者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乙方转运遗撒、处理不达标造成第三方损害的,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 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或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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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跃律师提示

  • 病死畜禽严禁买卖、加工和随意丢弃,这不是合同问题而是法律红线,一旦涉及可能构成犯罪。
  • 收集转运车辆要有密闭容器和消毒记录,途中遗撒既污染环境也传播疫病,责任基本落在服务方身上。
  • 台账要记得细,时间、数量、来源、去向逐项登记并保存,监管检查时可追溯是基本要求。
  • 处理方式必须符合规定,简易掩埋、露天焚烧这些土办法在很多地区早已不允许,选服务方前先核实资质与设施。
  • 从业人员要接受防疫培训并做好防护,接触病死畜禽的岗位是职业暴露风险较高的岗位。
  • 发现疑似重大动物疫病必须立即报告,拖延隐瞒不仅会造成大面积损失,相关人员还要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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