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养费追讨全流程:不给、少给、想变更多了怎么办
按步骤走 · 材料一次备齐 · 每个期限都有法条依据
流程步骤
先看手里的依据是哪一种
三种情况走法不同:有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的,对方不给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只有离婚协议或双方自行约定的,对方不履行要先向法院起诉确认给付义务;从来没有约定的,可以先协商,协商不成起诉要求给付抚养费(《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协议类的先发一份书面催告,用微信、短信或快递留好送达痕迹判决、调解书类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带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生效证明、身份证明,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被执行人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两年,从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分期给付的,从最后一期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抚养费按月给付的,每一期都可能单独起算,别拖协议类先起诉确认再执行
拿着离婚协议起诉,请求判令对方按协议支付抚养费,最好一并请求支付已经拖欠的部分。起诉时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对方账户或者查封财产,避免判决下来钱已经被转走。判决生效后对方仍不支付的,再走强制执行。
法院有哪些执行措施
法院会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对方的银行存款、房产、车辆、证券和网络支付账户,可以扣留、提取其收入,查封、拍卖其财产;对方拒不履行、拒不报告财产的,可以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高消费,情节严重的还可以罚款、拘留。
查不到财产会先终结本次执行,之后发现线索可以随时申请恢复执行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条件
原定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子女患病、上学导致实际需要超过原定数额,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子女可以另行起诉要求增加。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教育、医疗大额支出另行主张
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二条)。重大疾病住院自费部分、大额康复费用、必要的择校或者培训支出等,可以在抚养费之外单独协商或者另行起诉主张,注意保留发票、缴费单据和诊断证明。
日常小额开销一般已包含在抚养费里,不宜重复主张探望权与抚养费不能互相抵销
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不能以对方不来看孩子为由拒付、少付抚养费;未直接抚养的一方,也不能以见不到孩子为由停止支付。探望受阻的,可以另行起诉主张探望权;抚养费拖欠的,照样要补。两件事分开处理,谁也不能拿一件抵另一件。
材料清单
| 材料 | 说明 |
|---|---|
| 生效判决书或调解书 | 申请强制执行用;另附法院开具的生效证明 |
| 离婚协议或抚养协议 | 约定了抚养费的提交原件;走诉讼的作为证据提交 |
| 身份与亲子关系证明 | 身份证、户口簿、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者户籍材料 |
| 抚养费支出凭证 | 学费票据、医疗费发票、日常开销记录,用于说明子女的实际需要 |
| 对方的财产与收入线索 | 工作单位、工资发放账户、房产、车辆、经营情况,线索越准执行越快 |
关键期限
| 事项 | 期限 | 依据 |
|---|---|---|
| 申请强制执行 | 申请执行期间为 2 年,从履行期最后一日起算 | 《民事诉讼法》关于申请执行期间的规定 |
| 要求增加抚养费 | 必要时可以另行起诉,不受原协议或者判决限制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
| 抚养费的范围 | 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 《民法典婚姻家庭编解释(一)》第四十二条 |
|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 | 未成年子女或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可要求给付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
法条原文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四十二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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