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婚生子女认领与抚养全流程:怎么确认亲子关系、怎么要抚养费
按步骤走 · 材料一次备齐 · 每个期限都有法条依据
流程步骤
先固定亲子关系的初步证据
整理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母亲住院分娩记录、你和对方的聊天记录、合影和转账记录,看看有没有能证明生父身份的材料,为后面的认领或者诉讼打底。
材料越早收集越不容易灭失和对方协商认领与抚养费
直接和生父或者生母沟通,提出认领孩子、办理出生登记、按月支付抚养费的具体方案。协商内容最好写成书面协议,写清金额、支付时间和方式,双方签字。
协议写清金额和时间最省事协商不成做亲子鉴定
对方不承认亲子关系的,可以申请做亲子鉴定。诉讼中一方申请鉴定,另一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的,法院可以推定申请方的主张成立,这一点对确认亲子关系很关键。
拒绝鉴定的可能要承担不利后果向法院起诉确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起诉时提交起诉状、身份证明和亲子鉴定意见等证据,请求一并处理抚养费。
确认关系和要求抚养费一起诉主张抚养费并说明数额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你可以在诉状里写清每月金额,参考对方收入和当地生活水平提出。
数额要结合对方收入来主张开庭围绕血缘关系举证
庭审重点是把亲子关系的证据说清楚,包括鉴定意见、出生证明和能反映双方关系的材料。抚养费部分可以提交对方的收入证明、社保记录,帮助法院核定合理数额。
收入和身份材料都要一并提交判决后申请强制执行
拿到生效判决后,对方仍不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提供对方财产线索有助于尽快执行到位。
尽早提供对方的财产线索材料清单
| 材料 | 说明 |
|---|---|
| 出生医学证明 | 医院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 亲子鉴定意见书 | 有资质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原件 |
| 双方身份证明 | 你和孩子的身份证、户口簿各一份 |
| 抚养费相关证据 | 对方收入证明、社保缴费记录 |
| 起诉状与管辖材料 | 民事起诉状、被告住所地证明各一份 |
| 亲子关系往来记录 | 聊天记录、合影、转账凭证截图 |
关键期限
| 事项 | 期限 | 依据 |
|---|---|---|
| 抚养费支付期间 | 自子女出生起付至其能独立生活时止 | 民法典 |
| 确认亲子关系之诉 |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可随时起诉 | 民法典 |
| 成年子女确认亲子 | 成年子女有正当理由的可起诉确认 | 民法典 |
法条原文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七十三条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百九十六条 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第三十九条 父或者母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否认亲子关系,并已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否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父或者母以及成年子女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
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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