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部门规章 ›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1-12-11
施行日期
2001-12-11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1,077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1号)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部务会议讨论通过,并商有关部门同意,现予以公布。

部长:项怀诚

2001年12月11日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新形势的需要,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财政部对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过清理,财政部决定:

一、对下列2个文件予以废止,自2001年12月11日起停止执行:

┌──┬───────────────────────────────┐

│1 │关于印发《关于运用关税手段促进轻型客车国产化的暂行规定》的通知│

│ │(国务院税则委、国家计委、机械部、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税委会[1997│

│ │]19号) │

├──┼───────────────────────────────┤

│2 │关于实施《摄录一体机国产化的关税优惠办法》的通知(税委会[1994]7│

│ │号

) │

└──┴───────────────────────────────┘

二、对适用期已过的下列1个文件,宣布失效:

┌──┬───────────────────────────────┐

│1 │关于1993年12月31日前批准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

│ │知(财政部、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1998]184号

) │

└──┴───────────────────────────────┘

三、对今年以来已发文停止执行的下列4个文件,统一公布:

┌──┬───────────────────────────────┐

│1 │关于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先征后返│

│ │”的若干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94)财税字第71号] │

├──┼───────────────────────────────┤

│2 │关于继续对商业企业批发肉、禽、蛋、水产品和蔬菜的业务实行增值税│

│ │先征后返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部总局财税字[1998]31号)│

├──┼───────────────────────────────┤

│3 │关于“九五”期间对国有大中型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进口国内不能生产的│

│ │设备退增值税暂行办法(财政部、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

│ │署财税字[1997]35号) │

├──┼───────────────────────────────┤

│4 │中央外贸企业所得税财政返还实施办法(财政部财外字[2000]16号) │

└──┴───────────────────────────────┘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