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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效力级别
法律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7-03-16
施行日期
2007-03-16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316 字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07年3月16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国务院过去一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部署,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国各族人民在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领导下,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万众一心,开拓进取,以优异成绩迎接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的胜利召开,奋力把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推向前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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