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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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的决议
(2019年3月15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查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及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同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2018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9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9年中央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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