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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地主欠债应如何偿还的解答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55-09-03
施行日期
1955-09-03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篇幅
全文约 172 字

最高人民法院对地主欠债应如何偿还的解答

(法行字第12856号 1955年9月3日)

孟宪起:(大连机车车辆制造厂劳动工资科)

5月19日来信收悉。关于地主欠别人债务,原不在农村土改中废除之列。你母亲病故借用别人棺木,应该偿还。楠木棺木买不到,债务人可以提议折价偿还。如因经济状况变迁,现在无力全部偿还,则在双方商得同意之下,也可以分期偿还或减少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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