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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对“刑法‘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中的‘军人’是否现役军人”问题的答复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4-12-12
施行日期
2014-12-12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篇幅
全文约 156 字

最高人民法院对

“刑法‘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中的‘军人’是否现役军人”问题的答复

2014年12月12日

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规定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属于危害国防利益的犯罪,该罪要求冒充的对象必须是现役军人。如果是冒充非现役军人,依法不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但行为人如果以此骗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可构成诈骗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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