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等4份补充样式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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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一审未成年人刑事
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等4份补充样式的通知
(2001年6月11日法办发[2001]1号)
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各级军事法院、各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基层法院、各海事法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各级法院:
根据刑事审判工作实际的需要,现将一审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的刑事判决书、延期审理决定书、限制出境决定书和退回减刑、假释建议书用的决定书等4份补充的新样式印发给你们,望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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