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揭批“四人帮”斗争中清查出来的犯罪分子在逮捕前被隔离审查的日期可否折抵刑期的批复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废止的1979年至1989年间发布的司法解释目录(第二批)》(发布日期:1997年1月28日 实施日期:1997年1月28日)废止(原因:该批复是对特定历史时期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现已不再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揭批“四人帮”斗争中
清查出来的犯罪分子在逮捕前被隔离审查的
日期可否折抵刑期的批复
(1980年4月17日(80)法研字第13号)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闽法研字<1979>139号请示已收阅。关于罪犯在逮捕判刑前被隔离审查的日期可否折抵刑期的问题,我院<79>法办研字第14号给军事法院的复函,同意作为“文化大革命”期间遗留的特殊问题,对隔离审查日期可予折抵刑期。现在,你们提出,对揭批“四人帮”斗争中清查出来的犯罪分子在逮捕判刑前被隔离审查的日期可否折抵刑期的问题,经我们研究认为,对此问题仍可参照上述复函办理。但应指出,刑法、刑事诉讼法实行以后,刑期折抵问题应当按照刑法关于羁押日期折抵刑期的规定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