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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问题的批复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已废止
公布日期
1978-08-04
施行日期
1978-08-04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篇幅
全文约 241 字

*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八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2年8月21日,实施日期:2012年9月29日)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问题的批复

(1978年8月4日<78>法办研字第17号)

甘肃、黑龙江、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

你们来文请示的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的问题,经我们研究,并征求了公安部的意见,认为仍可按我院一九五六年六月二日法研字第5674号《关于处理精神病患者犯罪问题的复函》所提意见。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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