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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保外就医犯人能否结婚的复函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已废止
公布日期
1962-09-01
施行日期
1962-09-01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法院
篇幅
全文约 265 字

*注:本篇法规已被: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废止1979年底以前发布的部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第八批)的决定(发布日期:2012年8月21日,实施日期:2012年9月29日)废止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保外就医犯人能否结婚的复函

(1962年9月1日)

“人民公安”编辑室:

你们转来珲春县公安局邵景良同志的来信已收阅。保外就医的犯人能否结婚,我院曾在1957年3月15日批复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认为这种犯人只要是合于婚姻法所规定结婚条件的,也和一般公民一样,是可以登记结婚的。现将该批复有关部分抄一份给你们,请你们答复邵景良同志。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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