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郭连山、高建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郭连山、高建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检察官的公告
(检【2013】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郭连山、高建国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曹建明
2013年6月3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