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司法解释 ›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夏克勤等6名同志为中华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夏克勤等6名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的公告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1-03-02
施行日期
2021-03-02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篇幅
全文约 146 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夏克勤等6名同志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的公告

检〔20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夏克勤、陈武、王守安、茅仲华、张毅、王旭光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张军

2021年3月2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