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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2008第2号--倪慧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效力级别
司法解释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8-05-04
施行日期
2008-05-04
制定机关
最高人民检察院
篇幅
全文约 104 字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

(2008第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有关规定:倪慧芳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二级大检察官。

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首席大检察官

曹建明

二○○八年五月四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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