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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止《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2-05-31
施行日期
2002-05-31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79 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

(第64号)

1994年5月1日发布施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公安部令第18号),现予以废止。

二00二年五月三十一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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