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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批转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卫生部关于国际饮水供应和环境卫生十年活动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1-04-22
施行日期
1981-04-22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534 字

国务院批转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卫生部关于国际

饮水供应和环境卫生十年活动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的通知

(一九八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国务院同意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卫生部《关于国际饮水供应和环境卫生十年活动有关问题的请示报告》,现转发给你们,望贯彻执行。

去年,联合国召开的第三十五届大会决定:一九八一至一九九0年为《国际饮水供应和环境卫生十年》,争取到一九九0年实现“人人享有安全饮水与卫生”的全球性目标。对此,我国政府表示赞同和积极支持,并决定参加这一活动。

改善饮水和卫生条件是广大人民的迫切愿望。在我国开展《国际饮水供应和环境卫生十年》活动,对于改善人民生活,改变城乡卫生面貌,保护环境,减少疾病,提高人民的健康水平,促进生产,具有重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有计划地改善城乡饮水和卫生条件是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总任务中不可忽视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地人民政府要加强领导,做好规划,统筹安排。各有关部门应密切配合,积极支持,切实组织好资金和技术的引进工作和向发展中国家输出我国有效、简便易行的农村供水技术工作。争取通过十年或更长的一些时间的努力,使我国人民的饮水和卫生条件有较为显著的变化,为实现《国际饮水供应和环境卫生十年》奋斗目标,做出中国人民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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