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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转达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辽河化肥厂全体职工的祝贺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6-01-30
施行日期
1986-01-30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58 字

国务院办公厅转达国务院领导同志对辽河化肥厂全体职工的祝贺

(国办函〔1986〕5号)

辽宁省辽河化肥厂:

获悉你厂全体职工在战胜特大水灾之后,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奋发图强、连续拼搏,又夺取了化肥生产的好成绩,几项主要经济指标居全国同类型企业首位。为此,国务院领导同志让我们转达对你厂全体职工的热烈祝贺和亲切慰问。

希望你厂继续发扬愚公精神,坚持改革,不断创新,进一步加强企业管理,为国家生产出更多的优质化肥,支援农业生产,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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