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煤气事业的报告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煤气事业的报告的通知
(国办发[1985]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国务院原则同意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煤气事业的报告》,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真贯彻执行。
城市煤气,是城市建设的重要设施之一。发展城市煤气,既可方便群众生活,促进生产,又能减少污染,节约能源,是解决今后城市能源的一个主要途径。要把城市煤气建设提到城市建设的议事日程上来,作为一个方针性的重大技术政策问题对待。
发展城市煤气,要贯彻多种气源,因地制宜和合理利用能源的方针,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共同努力,加快发展我国的城市煤气事业。
一九八五年七月八日
关于加快发展城市煤气事业的报告
国务院:
城市煤气是现代城市生活的一种主要能源。几年来,在各级领导和各有关部门的支持下,我国城市煤气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到一九八三年底,有煤气设施的城市已达九十八个,年供气总量达七十多亿立方米,用气人口二千一百万人,城市人口用气率达百分之二十点二。工业用气户有四千九百余户,公共福利用气户近四万户,用气量约占供气总量的一半。民用煤气每年可为国家节约标准煤三百二十万吨。煤气的迅速发展,既方便人民生活、促进生产和减轻城市环境污染,又节约能源。
但是,我国城市煤气事业的发展,还不适应国民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需要。目前,全国城市中仍有百分之八十左右的人口用小煤炉做饭,能源利用率低,严重污染环境。同时,煤气供应不足,已直接影响了工业生产能力的发挥和产品质量的提高.城市煤气的供需矛盾将越来越突出,迫切要求我们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把城市煤气尽快地搞上去,使之真正成为城市中的一种主要能源.因此,在“七五”期间乃至本世纪末,应把加速发展城市煤气作为城市经济发展中的一个重要问题,认真加以考虑和解决。
为了推动我国城市煤气的迅速发展,我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讨论制订了“七五”城市煤气的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初步设想,“七五”期间建设利用余气节能项目三十多项,日回收或顶替焦炉余气五百四十万立方米;新建煤气工程二十七项,日供气规模一千三百万立方米(包括大型坑口煤气厂);增加天然气民用量二十亿立方米、液化石油气十八万吨。到一九九○年,用气人口达到五千万人;城市人口用气率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其中,重点城市的用气率达到百分之六十以上;京、津、沪三个直辖市基本实现煤气化。
为了实现上述规划目标,需要解决好以下几个问题:
一、进一步明确发展方针。我国幅员辽阔,能源分布不均,各地能源结构、数量不一、因此,我国城市煤气建设,要贯彻多种气源、多种途径、因地制宜和合理利用能源的发展方针。各地要根据当地财力、物力和资源情况,编制煤气发展规划,纳入“七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分年实施。近期发展的重点要放在直辖市、省会城市、沿海开放城市、风景旅游城市、重点环境保护城市以及煤气资源条件好的城市。
“七五”期间煤气建设的原则是,利用工矿余气和新建煤气厂并重;对于煤气行业的气源厂和工矿余气的气源厂进行挖潜改造,扩大供气能力;对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的不合理使用部分进行调整,把炉窑燃烧用气顶替出来供给民用;新开发的天然气和增产的液化石油气,优先供应民用。
二、改革煤气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增强企业的活力。城市煤气是城市的重要基础设施,煤气企业是服务性的生产企业,属于第三产业。但长期以来,人们一直把城市煤气当作福利事业来办,不按经济规律办事,煤气价格偏低,税收负担过重,致使城市煤气企业缺乏发展的活力。因此,城市煤气企业的经营管理体制亟待改革,要在提高社会效益、搞好优质服务的前提下,兼顾企业的经济效益。一是煤气企业应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内部推行各种承包责任制,打破“大锅饭”,使企业成为充满活力的经济实体。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应从社会、环境、经济三方面的效益上对煤气企业进行全面考核.二是要用经济杠杆来调动办煤气的积极性,实行优质优价。制定煤气价格应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使民用煤气费用略高于烧煤费用,公共福利用气价格高于民用煤气价格,工业用气价格高于公共福利用气价格。高价购人的气源,可实行高来高去,但价格应以消费者能接受为原则.新搞煤气的城市在开始时就要按上述订价原则制定合理的价格。由于煤气企业是薄利企业,国家在税收上要给予优惠。企业留成资金应主要用于技术改造,提高装备水平,使之更快发展。
三、开辟多种气源,因地制宜搞煤气。一个城市采用哪种气源,要根据当地的具体情况确定。天然气、液化气、工矿企业余气,有什么用什么;有煤的可以搞煤制气;也可以多种气源,多种制气技术并存。我国目前有相当大一部分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直接用于工业炉窑燃烧,应尽快以煤顶气替换出来供给民用。我国煤炭资源丰富,要采用多种制气技术,建设煤制气厂。特大城市和缺能的重点城市,要适当发展油制气,作为调峰和增热气源。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和原料煤(油)的供应,要纳入国家和地方的物资分配计划,保证供应。
四、搞好现有气源厂的挖潜改造,提高技术水平,扩大供气能力。现有气源厂大都设备陈旧,能耗高,工艺不配套,生产能力不能充分发挥。全国一百二十多个焦化厂,日产焦炉气四千多万立方米。现在只有六十个企业进行回收利用,日供气量为五百四十万立方米,还有很大潜力可挖。矿井瓦斯气利用率也很低。因此,在“七五”期间,要本着投资少、见效快、经济效益好的原则,大力进行企业挖潜改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提高煤气的回收率。同时要顶替出焦炉自用气,更新高能耗设备,回收余气余热,增加外供气量;小型焦炉要逐步提高装备水平,有条件的城市,要结合压缩土焦,使其大型化,以增加城市供气。
五、采取多种渠道,解决城市煤气建设的资金来源。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多方筹集资金,大家来办煤气。地方、企业在生产发展、财政收入增加的基础上,要多拿出一点钱来办煤气。也可以在不影响财政收入的原则下,遵循自愿和合理负担的原则,由直接受益单位集资办煤气,还可以发动受益群众参加义务劳动。总之,要本着人民城市人民建的方针,大家动手,加快城市煤气的发展。
六、大力开发制气、输配、应用新技术.我国目前的煤气技术大体上相当于国外五十年代的水平,必须推动技术进步。要开发适合于不同原料的制气技术、净化技术和防止环境污染的技术。研制输送煤气的新型塑料管材,提高钢管和铸铁管的耐腐、抗压性能,改进接口方式,采用新的施工机具和工艺。开发干式罐储气技术、地下储气技术和高效、节能、耐用的各种新型煤气用具,以利于扩大煤气的应用。要推广电子计算机、微电脑技术在煤气生产、输配、调度、经营管理方面的应用。重点关键技术,要纳入国家科研计划,组织全国有关方面的技术力量联合攻关,并引进一些国外成熟的先进技术和设备.有条件的城市,要先行一步,抓好新技术的开发引进工作,尽快把国外八十年代的煤气新技术应用到我国的煤气行业中来。
七、加快培养煤气专业人才.目前,煤气专业技术力量严重不足,全行业工程技术人员仅占职工总数的百分之三。因此,要采取多渠道、多层次、多种形式,大力培养煤气专业人才。有煤气专业的院校要挖掘潜力,扩大招生名额。有条件的院校要增设煤气专业、组织代培或开办短训班,为煤气行业培养技术和管理干部。煤气企业应根据可能向学校提供一些必要的条件,以提高学校办学的积极性。
八、各有关部门要大力支持兴办煤气事业积极提供气源和制气原料,为发展煤气事业作贡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城市煤气建设的领导,协调好各方面的工作,以城市总体规划为依据,对煤气的建设和供应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和管理。
以上报告如无不当,建议批转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有关部门参照执行。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一九八五年六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