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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员的通知(2008)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8-04-17
施行日期
2008-04-17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412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成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8]2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机构设置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组成部门和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总 指 挥:回良玉 国务院副总理

副总指挥:陈 雷 水利部部长

张 勇 国务院副秘书长

秘 书 长:鄂竟平 水利部副部长

副秘书长:戚建国 总参谋部作战部部长

霍 毅 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成 员:孙志军 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杜 鹰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奚国华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刘金国 公安部副部长

XXX 民政部副部长

丁学东 财政部副部长

贠小苏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仇保兴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徐祖远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胡亚东 铁道部副部长

危朝安 农业部副部长

房爱卿 商务部部长助理

陈啸宏 卫生部副部长

胡占凡 广电总局副局长

王德学 安全监管总局副局长

许小峰 气象局副局长

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具体工作由水利部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八年四月十七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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