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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04-23
施行日期
2003-04-23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377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3]2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华建敏(国务委员兼国务院秘书长)

副组长:李至伦(监察部部长)

成员:徐绍史(国务院副秘书长)

王春正(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李玉赋(监察部副部长)

李学举(民政部部长)

楼继伟(财政部副部长)

于广洲(商务部副部长)

王众孚(工商总局局长)

曹康泰(法制办主任)

王澜明(中央编办副主任)

刘明康(银监会主席)

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察部,李玉赋兼任办公室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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