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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8-11-05
施行日期
2018-11-05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455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函〔2018〕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韩 正 国务院副总理

副组长:丁学东 国务院副秘书长

李干杰 生态环境部部长

宁吉喆 统计局局长

成 员:郭卫民 中央宣传部部务会议成员、新闻办副主任

张 勇 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辛国斌 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

杜航伟 公安部副部长

刘 伟 财政部副部长

王春峰 自然资源部党组成员

赵英民 生态环境部副部长

倪 虹 住房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戴东昌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魏山忠 水利部副部长

张桃林 农业农村部副部长

孙瑞标 税务总局副局长

马正其 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

钱毅平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副部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态环境部,办公室主任由生态环境部副部长赵英民兼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等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报领导小组组长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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