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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3-06-06
施行日期
2003-06-06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580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

抗震救灾指挥部组成人员的通知

(国办发[2003]53号 二00三年六月六日)

根据《国务院关于议事协调机构和临时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3]10号)以及人员变动情况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对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的组成人员进行相应调整。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指挥长:回良玉(国务院副总理)

副指挥长:宋瑞祥(地震局局长)

汪 洋(国务院副秘书长)

章沁生(总参谋部作战部部长)

刘 江(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杨衍银(民政部副部长)

成 员:吕新华(外交部部长助理)

张保庆(教育部副部长)

李学勇(科技部副部长)

张广钦(国防科工委副主任)

白景富(公安部副部长)

金立群(财政部副部长)

寿嘉华(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郑一军(建设部副部长)

刘志军(铁道部部长)

胡希捷(交通部副部长)

奚国华(信息产业部副部长)

鄂竟平(水利部党组成员)

陈 健(商务部部长助理)

马晓伟(卫生部副部长)

刘文杰(海关总署副署长)

葛志荣(质检总局副局长)

潘 岳(环保总局副局长)

李 军(民航总局副局长)

张海涛(广电总局副局长)

张文周(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赵铁锤(安全监管局副局长)

顾朝曦(旅游局副局长)

周 波(港澳办副主任)

冯小增(保监会副主席)

李炳才(台办副主任)

王国庆(新闻办副主任)

朱成友(武警部队副司令员)

陈建民(地震局副局长)

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部办公室设在中国地震局,宋瑞祥兼任办公室主任。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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