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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打击走私领导小组部分成员的通知(1986)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6-04-26
施行日期
1986-04-26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313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打击走私领导小组部分成员的通知

(国办发〔1986〕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调整后的国务院打击走私领导小组名单通知如下:

组 长:谷 牧(国务委员)

成 员:王书明(国务院副秘书长)

徐惠滋(副总参谋长)

张连忠(海军副司令员)

陶驷驹(公安部副部长)

沙 叶(国家经委纪检组组长)

宿世芳(海关总署副署长)

曹岩华(公安部边防局局长)

沈觉人(经贸部部长助理)

牛立成(财政部税务总局副局长)

甘国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

张 戈(国务院特区办公室副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宿世芳,副主任曹岩华,海关总署查私司副司长孙锡文任专职副主任。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六年四月二十六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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