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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内地人员盲目去海南经济特区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1-09-12
施行日期
1991-09-12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365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内地人员盲目

去海南经济特区的通知

(1991年9月12日)

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反映,近几年来从内地盲目去海南找工作的人员很多,给海南经济特区带来不少社会问题。为此,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指示,就控制内地人员盲目去海南经济特区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海南是我国最大的经济特区,要在改革开放中加快开发建设步伐,需要各兄弟省市的支持,包括人员方面的支持,但是目前由于底子薄、开发建设尚处于起步阶段,对劳动力的需要有限,无法安排大量外地人员就业。请各地区人民政府一定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教育和要求群众不要盲目去海南经济特区找工作;同时结合实际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安排好当地特别是农村的剩余劳动力,避免其大批盲目流动。

二、海南经济特区如需要从内地招用劳动力,应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具体可由海南省有关部门同内地有关部门联系,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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