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紧落实今年粮食预购定金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紧落实今年粮食预购定金和棉花生产贴息贷款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3-05-22
施行日期
1993-05-22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594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抓紧落实今年粮食预购定金

和棉花生产贴息贷款发放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

今年国务院确定对农民发放粮食预购定金和扶持棉花生产贴息贷款(以下简称“两金”)的政策,经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努力,目前许多地区的“两金”已基本到位,已陆续发放到商业企业和农民手中。但是,各地“两金”的发放工作很不平衡,为了稳定粮食和棉花的生产,抓好今年“两金”的发放工作,经国务院领导同意,现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两金”发放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及时解决发放中的问题,采取坚决、有力措施,加快“两金”发放速度,确保“两金”按规定全部发到农民手中。

二、严禁从“两金”中扣款、截留和挤占挪用,保证农民及时足额拿到“两金”,充分调动农民种好粮、棉的积极性。

三、要通过发放“两金”,进一步促进国家粮棉合同定购任务的完成,认真组织落实粮棉合同定购计划。

四、人民银行和农业银行为发放“两金”新增的贷款规模和资金,必须全部用于发放“两金”,各级人民政府和金融机构不得以任何借口挤占挪用,对违者要追究责任。要立即纠正少数地区要求农业银行或信用社直接向农民发放贷款并收取利息,以代替“两金”发放的错误做法。

各省(区、市)人民政府要在今年六月底以前,将粮食预购定金和棉花生产贴息贷款的发放情况报中国人民银行,由中国人民银行汇总后报告国务院。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九三年五月二十二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