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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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0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办好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领导成员及秘书长如下:
主 席:刘 淇 北京市市长
执 行主席:袁伟民 体育总局局长、中国奥委会主席
常务副主席:刘敬民 北京市副市长
副 主 席:李志坚 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于再清 体育总局副局长、国际奥委会委员
段世杰 体育总局副局长
蒋效愚 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 茅 北京市副市长
秘 书 长:王 伟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
组委会成员由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中国奥委会、北京市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经组委会执行委员会决定,由组委会主席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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