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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已废止
公布日期
2001-12-12
施行日期
2001-12-12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336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

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通知

(国办发[2001]9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办好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领导成员及秘书长如下:

主 席:刘 淇 北京市市长

执 行主席:袁伟民 体育总局局长、中国奥委会主席

常务副主席:刘敬民 北京市副市长

副 主 席:李志坚 体育总局党组书记、副局长

于再清 体育总局副局长、国际奥委会委员

段世杰 体育总局副局长

蒋效愚 北京市委常委、宣传部长

张 茅 北京市副市长

秘 书 长:王 伟 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

组委会成员由中央、国家机关有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中国奥委会、北京市等有关方面人员组成,经组委会执行委员会决定,由组委会主席审批。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一年十二月二十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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