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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已废止
公布日期
2002-10-29
施行日期
2002-10-29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322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清史》纂修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200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清史》纂修的组织工作,经国务院批准,成立《清史》纂修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孙家正 文化部部长

副组长:周和平 文化部副部长

袁贵仁 教育部副部长

朱佳木 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

成员:雒树刚 中宣部副部长

金冲及 中央文献研究室常务副主任

于广洲 国家计委副主任

金立群 财政部副部长

侯建良 人事部副部长

杨牧之 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单霁翔 国家文物局局长

郭树银 国家档案局副局长

戴逸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

纪宝成 中国人民大学校长

任继愈 国家图书馆馆长

郑欣淼 文化部副部长、故宫博物院院长

邢永福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馆长

国务院办公厅

二○○二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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