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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的通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5-01-23
施行日期
1985-01-23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307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的通知

(国办发〔198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企业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制度改革工作的调查研究,对有关政策问题提出建议,供中央、国务院决策,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

组 长:赵守一

副组长:李 朋 柳随年 张彦宁 严忠勤

成 员:曹 志 祁 田 邱 晴 王维澄

王 榕 陈文斌 王书明 傅丰祥

国务院工资制度改革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严忠勤同志兼任。办公室设在劳动人事部。办公地点在北京西直门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第二招待所。电话:66.8971-312。

有关工资改革的情况和问题,请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告办公室。

国务院办公厅

一九八五年一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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