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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十二五”时期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的省级人民政府给予表扬的通报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6-11-02
施行日期
2016-11-02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584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十二五”时期实行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的省级人民政府给予表扬的通报

国办发〔2016〕7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十二五”时期,在党中央、国务院正确领导下,各地区、各部门把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作为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重要抓手,采取有力措施,取得显著成效。2015年,全国用水总量6103.2亿立方米,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3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10年下降36.7%,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为70.8%,均实现了“十二五”期末控制目标,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支撑。

为表扬先进、宣传典型,进一步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经国务院同意,对“十二五”期间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成绩突出的山东、江苏、浙江、重庆、上海5个省(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的地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振奋精神,奋发有为,勇于担当,攻坚克难,把节约用水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全过程,大力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刚性约束,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用水方式转变,更好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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