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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波港口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6-04-08
施行日期
2016-04-08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33 字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宁波港口博物馆冠名问题的函

国办函〔2016〕41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冠名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的请示》(浙政〔2014〕59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函复如下:

宁波港口博物馆馆名可定为“宁波中国港口博物馆”。

国务院办公厅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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