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承办地点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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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承办地点的函
(国办函[2002]82号)
国家体育总局:
你局《关于由武汉市承办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的请示》(体竞字[2002]135号)收悉。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现函复如下:
同意2007年第六届全国城市运动会在湖北省武汉市举行。
国务院办公厅
二00二年九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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