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深圳湾口岸启用时间的批复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国务院关于深圳湾口岸启用时间的批复
(国函〔2007〕60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深圳湾口岸有关事项的请示》(粤府电〔2007〕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深圳湾口岸于2007年7月1日零时开始启用。
国 务 院
二○○七年六月十六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