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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废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4-04-24
施行日期
2004-04-24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00 字

国务院关于废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批复

(国函[2004]30号)

发展改革委:

根据2003年10月21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精神,国务院同意废止1994年3月1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通知》(国发[1994]17号),由你委制订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为了保证工作的衔接,国发[1994]17号文件自你委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国务院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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