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废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批复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国务院关于废止《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批复
(国函[2004]30号)
发展改革委:
根据2003年10月21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精神,国务院同意废止1994年3月12日《国务院关于印发<汽车工业产业政策>的通知》(国发[1994]17号),由你委制订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为了保证工作的衔接,国发[1994]17号文件自你委发布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实施之日起停止执行。
国务院
二00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