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规原文库 › 行政法规 › 国务院关于增加南京海关人员编制的批复

国务院关于增加南京海关人员编制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85-03-20
施行日期
1985-03-20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34 字

国务院关于增加南京海关人员编制的批复

(国函〔1985〕42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一九八四年十一月八日《关于要求增加南京海关人员编制的报告》收悉。经研究,同意南京海关增加一百二十名编制(其中南京海关五十名,张家港分关三十名,南通分关四十名)。

国 务 院

一九八五年三月二十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