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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6-04-27
施行日期
2006-04-27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52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国函〔2006〕29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西安市人民政府迁移办公驻地的请示》(陕政字〔2005〕81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西安市人民政府驻地由西安市莲湖区西华门大街迁至西安市未央区凤城八路。搬迁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 务 院

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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