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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县区和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区和万州移民开发区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98-05-22
施行日期
1998-05-22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56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万县区和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区和万州移民开发区的批复

(国函[1998]37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将万县区和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区和万州三峡移民开发区的请示》(渝府文[1998]6号)收悉。同意万县区更名为万州区,万县移民开发区更名为万州移民开发区。

国务院

一九九八年五月二十二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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