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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航海日”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5-04-25
施行日期
2005-04-25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51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航海日”的批复

(国函[2005]34号)

交通部:

你部《关于将7月11日确定为中国航海日的请示》(交水发[2005]103号)收悉。同意自2005年起,每年7月11日为“航海日”,同时也作为“世界海事日”在我国的实施日期。具体工作由你部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二00五年四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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