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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品牌日”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17-04-24
施行日期
2017-04-24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135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中国品牌日”的批复

国函〔2017〕51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设立“中国品牌日”的请示》(发改产业〔2016〕2484号)收悉。同意自2017年起,将每年5月10日设立为“中国品牌日”。具体工作由你委商有关部门组织实施。

国务院

2017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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