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将荆沙市更名为荆州市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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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将荆沙市更名为荆州市的批复
(国函[1996]99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将荆沙市更名为荆州市的请示》(鄂政文(1996)79号)收悉。根据《地名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同意将荆沙市更名为荆州市。
国务院
一九九六年十一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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