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公安县严家咀乡划归湖南省沣县领导给湖北、湖南两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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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省公安县严家咀乡划归湖南省沣县领导给湖北、湖南两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1955年2月15日)
湖省人民政府北、湖南省人民政府:
内务部转报湖北省人民政府一九五五年一月十九日(55)发(54)鄂民字第九八七号报告及附件均悉。同意将湖北省公安县第六区毅家咀乡划归湖南省澧县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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