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省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5]41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调整徐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请示》(苏政发[2004]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铜山县大黄山镇和大庙镇划归徐州市鼓楼区管辖。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
国务院
二00五年五月十八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