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左权县瑙沟乡划归河北省武安县领导给山西、河北两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本站法条索引:
按条文查看「哪些指南讲到了这一条」
国务院关于同意山西省左权县瑙沟乡划归河北省武安县领导给山西、河北两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1955年2月15日)
山西省人民政府、河北省人民政府:
内务部转来山西省人民政府一九五四年七月十九日(54)省政民卫字第七三号报告,一九五四年十月十八日(54)民政字第五六号函及河北省人民政府一九五五年一月二十七日(55)民字第三号报告均悉。同意将山西省左权县淄沟乡划归河北省武安县领导。河北省要求拨用山西省原驻该乡的区,乡干部问题,可由河北省人民政府同山西省人民政府协商办理。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遇到类似问题?在线问一问
智能助手即时解答,需要时由 赵跃律师 本人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