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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将下关市改为省辖市河口、麻栗坡两市改为县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1955-01-03
施行日期
1955-01-03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41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将下关市改为省辖市河口、麻栗坡两市改为县给云南省人民政府的批复

(1955年1月3日)

云南省人民政府:

你府一九五四年九月十日(54)府民密字第二六五号报告及内务部转报你府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八日(54)府民密字第三九四号公函均收悉。关于你省下关、河口、麻栗坡等三专辖市改制问题,同意下关市改为省辖市,由大理专署领导监督;河口市改为河口县,县等列为丁等,由各自专署领导监督;麻栗坡市改为麻栗坡县,县等列为丙等,由文山专署领导监督。希即遵照办理,并将正式改制日期经报内务部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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