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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效力级别
行政法规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01-07-01
施行日期
2001-07-01
制定机关
国务院
篇幅
全文约 233 字

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省调整马鞍山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批复

(国函(2001]75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调整马鞍山市市辖区行政区划的请示》(皖政[2001]33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撤销马鞍山市向山区。

二、将原向山区的慈湖乡划归马鞍山市金家庄区管辖,霍里镇、濮塘镇划归马鞍山市花山区管辖,雨山乡、佳山乡和向山镇划归马鞍山市雨山区管辖。

上述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效能”的原则设置,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省自行解决。

国务院

二00一年七月一日

时效性、施行日期等字段以官方发布为准;如本页与官方发布不一致,以官方发布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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