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决定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渔业协定》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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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决定核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渔业协定》的批复
(国函[1998]28号)
外交部:
国务院决定核准1997年11月11日在东京签署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日本国渔业协定》。核准书由外交部部长签署,具体手续由你部办理。
国务院
一九九八年四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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