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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

效力级别
部门规章
时效性
现行有效
公布日期
2023-12-21
施行日期
2023-12-21
制定机关
—
篇幅
全文约 318 字

商务部 科技部令

2023年第2号

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已经2023年10月27日商务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和科技部审签,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商务部部长:王文涛

科技部部长:阴和俊

2023年12月21日

商务部 科技部关于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

(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的决定

为调整完善我国技术出口管理体系,经2023年10月27日商务部第3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和科技部审签,现决定废止《中国禁止出口限制出口技术目录》(商务部 科技部令2008年第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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