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陈小江的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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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一一八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24日的决定:
一、免去陈小江的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潘岳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赵克志兼任的公安部部长职务;
任命王小洪为公安部部长。
三、免去张纪南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职务;
任命周祖翼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
四、免去陆昊的自然资源部部长职务;
任命王广华为自然资源部部长。
五、任命倪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
六、免去孙绍骋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职务;
任命裴金佳为退役军人事务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2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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